低值易耗品的范围
本细则所称的低值易耗品是为教学、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、不属于固定资产且不需在系统入账的物资。
1.低值品:指单价在500元以下,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仪器仪表、教科器具、工具、量具、文体用品等。
2.易耗品:指易损、易耗物品,包括实训耗材等。
低值易耗品的管理
1. 实训中心应设置专门的低值易耗品仓库且有专人管理,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入内。
2.采购的低值易耗品要先进行质量、数量的验收,办理入库手续后放可入库。
3.低值易耗品应进行分类保管,对在用物品的名称、数量实行登记制度,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账。
4.库存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实行登记签名制度。领用物品者应根据教学及科研的需要向仓库管理员提出领用申请。仓库管理员要对发放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进行登记并要求领用人签名。做到手续齐全,账目清楚。
5.仓库管理员每季度要统计低值易耗品的进出及库存情况,定期对库存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清点,当低值易耗品不足时要及时进行采购,确保实训室教学、科研的正常使用。
6.仓库管理员统计仓库物品要做到账目清楚,帐物相符,并将统计结果报单位主管,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